12月16日,福建药监局发布了《关于燕窝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公示》,公示期30日。

一、通知原文:
我局于2023年12月26日批准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申请的燕窝纳入《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试用期即将满二年。
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制定工作程序和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21年第3号)的要求,现将以上标准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30日。
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自检报告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收文单位为“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与审批处”。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无异议。
通讯地址:福州市五四路358号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与审批处
联系人:杨臣 联系电话:0591-87710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