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挂网新规11月1日正式施行!
时间:2025-10-24

近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山东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包括四章20条内容,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

同种药品不同厂牌差价比价关系(化药口服固体制剂/注射剂):

过评同通用名药:首个在招采子系统申请挂网的过评同通用名药,挂网价格不高于参比制剂挂网价70%。后续过评同通用名药挂网价格不高于首个挂网过评药品挂网价格,且不高于过评前挂网价格的2倍,其中过评前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不高于豁免标准的,过评后可按不高于最小制剂单位豁免标准把握。

同通用名不同厂牌间挂网价格保持合理价差。未开展集采的,以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最低挂网价的3倍为红标价格。已开展集采的,以集采最高中选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最高中选价的3倍为红标价格

未过评同通用名药:在招采子系统申请挂网的首个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挂网价格不高于参比制剂挂网价60%,后续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挂网价格不高于首个挂网未过评药品挂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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